金女士:我家的装修就要结束了,原先的预算是2.5万元,并签订了合同。现在装修公司说超出了预算,多了2000多元。我们现在还没付清尾数,双方都不肯让步,工程最后一点也没有完工。
装修决算超出预算两千多元
2004年9月1日,金女士和杭州铭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委托该公司对望江西苑的一套房子进行装修。合同约定,装修总款项为2.5万元,2004年11月10日前完工。“我们说好是包工包料的,设计图是该公司的设计师做的,预算也是他们按照设计图算出来的。没想到开工后,他们说地板、地砖、墙砖都要我们自己买,我们也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出钱买了。在装修过程中,我们不断付钱给他们,一共付了24500元,只剩500元作为尾数没付。”
11月初,房子装修基本完工了。该公司将决算书交给了金女士,价格比预算多出了2400元。比较预算书和决算书,金女士发现,这2400元钱加得不是很合理。“比如阳台的木格玻璃门,最初我们要求做成4扇的,后来该公司说做成两扇也不错,我们就同意了,他们说两扇和4扇的价格差不多,就算860元钱。后来做的时候,我们觉得还是4扇比较好看,就要求做成4扇的,那时候他们还是说价格差不多的。可在决算书上却加了一倍的钱,要补860元,我觉得这个钱加得太不合理了。在决算书中,木材面哑光漆的面积比预算书超出很多,要补496元钱,他们的解释是预算是按图纸面积算的,决算是按板料算的,所以不一样。另外,由于我们中间要求取消吊顶,换成石膏阴脚线,说好补差价127元,并在合同上写明了,但是他们现在要求我们补450元,这也是不合理的。”金女士说,“还有一些电器配件,我去市场问了,发现该公司的报价要高出市场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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