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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和谐需开发商购房者共同努力 买房完全手册

时代商报  2010-03-13 09:15

楼市和谐需要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努力。

编者按

说消费者是“上帝”,但有谁了解“上帝”的真实感受?如果遇到了欺骗“上帝”的现象,又该怎么办?每年一度真正属于消费者的节日——3.15消费者权益日马上就要到了。今天,让我们说出“上帝的尴尬”,写出买房“很受伤”的案例,给消费者支招解惑。这次,我们策划的重点是防患于未然,在您被骗入陷阱前,先在前面立个警示标志。语言幽默,但内容实在,您可千万别当笑话“一笑而过”!

销售篇 期房之殇 一场赌博?

买一个房子,可能是一个人一生中的投资,买了一个期房就好像买了一个梦想,一个对着模型和工地想象的梦想,而当期房变成现房,当期望的喜悦逐渐变成了质疑和申诉,人们才知道梦与现实之间差距有多大。

一张图纸、一个沙盘、一个对房地产项目的描述,这就是一个“远期商品”进入现期市场上销售的状况,可想而知,它所引发出的矛盾对消费者的伤害有多大。

记者从消协了解到的情况是,购房者反映开发商交房、私改合同等违约行为的根源就是期房销售造成的。由于期房销售,购房者承担了太多的风险。

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对未来房屋买卖的销售模式,与看得见、摸得着的现房买卖相比,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首先,商品房的物理状况不确定,如房屋配套设施状况、绿化状况等;其次,商品房的权利状况不确定,有时会出现延期交房、一房二卖;第三,开发商的履约能力和诚信度不确定。

于是种种的不确定引发了大量的投诉,由于房地产企业良莠不齐,一些不讲诚信的开发商往往利用这一模糊期,进行大量的许诺,而当拿到了消费者的“桶金”后,承诺就成了泡影,开发商可以有恃无恐地对手中的期房进行交房时间、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的改动,失信、违约、侵权行为甚至欺诈行为一次又一次的上演。

现在还玩着“空手道”的开发商仍有不少,前期靠施工队垫资,后期靠预售款滚动开发。开发的楼盘成了一场赌注,运气好的话,只要大环境宽松,房子卖得出去,资金链不断,开发商就可以空手套白狼,即便运气不佳,也可以利用制度的漏洞,把风险完全转移给消费者和银行,成为的赢家。

消费者在房地产市场天然处于弱势地位,在既不能控制,更不能使用房子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为在建中的水泥块支付贷款利息、保险费用,于是,从购买期房到入住这段时间里,延期交房、面积缩水、设计变更、承诺不能兑现甚至“房屋”中途夭折等问题都可能发生,成为购房人的心头之痛。而此时的开发商只是一味地推诿,让购房人东奔西走、心力交瘁。买期房,就像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一场赌博。

延期交房,应该是期房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尽管在合同中也会约定延期交房要赔付违约金,但在现实中有90%以上的开发商都拒赔违约金,或者拖延赔付,消费者并没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去周旋。

购房人冯女士以全额付款的方式,在浑河岸边买了一套48.5万元的精装住宅,开发商原本承诺当年10月30日交房,可是等到了交房日期的冯女士却被开发商告知,交房日期延迟到了次年的9月30日,整整延期了11个月,此时的冯女士提出了退房的要求,可开发商以没钱的理由进行推诿,至今,冯女士未拿到一分钱的退房款。在预售制下,这笔钱无条件地被开发商预先“享用”了。

目前市场上购房者利益不断受到侵犯的事实说明,在这方面确实有着制度缺失及不完善。买房人因为信息不对称,总是处于劣势地位,由于相关法规尚不完善,消费者要想维权很难。这就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信用制度及房地产监管制度来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利益。,市场诚信度要达到一定程度。第二,法律法规要相应健全,第三,政府的监管能够到位。否则现行期房制度对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将是长期的。期房产品作为商品房销售中的一种模式,其存在有其合理性,但部分开发商缺乏诚信,恐怕将成为“期房时代”为自己掘下的坟墓。没有一诺千金的期房产品,这种模式存在的空间就会越来越窄。

“抢房”大潮 被谁“忽悠”?

“快带上两万元定金,否则你看中的房子就没了,好几个客户都赶着来买呢!”电话里传来售楼员急促的声音,惊闻此言,王女士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车直奔售楼中心。

王女士说,她在大东区看中了一套90平方米顶层带阁楼的房子,可售楼小姐很遗憾地告诉她,整个楼盘中带阁楼的顶层房子已经全部售完了。但售楼小姐表示,有一户房主还没有办理手续,看能不能商量商量,王女士感觉就像销售人员所说的“这里的房子太火了,都在抢”。听说她看好的房子奇迹般地出现,王女士高兴得要命,就像捡了个大便宜一样高高兴兴地交了定金。可一个星期以后,王女士的同事也订了与她同楼盘的房子,也是顶楼带阁楼的。让她生气的是,同事说,这套房也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王女士觉得自己受了愚弄。

如今,销售人员的“心理攻势”很猛烈。“这个单元只剩这套房子,今天下午就会来人交定金,而且明后两天就可能提价!”这已经成了售楼小姐的口头语。可当你过些日子再次看房时发现,这套房子依然“无主”,价格也没有变动,而且其他单元还有更好的户型和楼层可供选择。

业内人士说,这些都是开发商的销售手段,有些则是销售人员精心设计的“心理陷阱”,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一些好的房源被事先“冷藏”,在一些大的房展会上或每次新开盘宣传时“闪亮登场”,但通常属于吊胃口“看多卖少”,相对较差的房源则会被想方设法先卖出去,这样方便后期操作。许多购房者都是倾尽所有、借贷买房,房产也以居住为主,因此要仔细考察楼盘的地理位置、户型、价格等性价比,同时查看销售处的销售登记,防止购房时“一时冲动”被销售人员“牵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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