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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警惕"口头协议"

房天下  2013-03-27 13:10

[摘要] 春暖花开的月份快来了,很多家庭都开始了装修工程。近日,沈阳市多家室内装修公司和劳务市场,发现“口头协议”的现象十分普遍。

春暖花开的月份快来了,很多家庭都开始了装修工程。近日,沈阳市多家室内装修公司和劳务市场,发现“口头协议”的现象十分普遍。

案例A:谈好价钱就开工,敷衍了事也没辙

在走访中,记者看到刮大白、水暖工等等工种在劳务市场随处可见,只要你谈好价钱就可以直接开工,双方并不签订任何协议。

今年年后不久,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李先生就找来一支装修队来装修自己的新家。由于和这支装修队谈得很好,价钱相对合理,李先生立马在口头上与其达成了协议,并没有签订装修合同。装修队的负责人也信誓旦旦地承诺,一定会把李先生的新家收拾得立立整整的。

可是好景不长,随着装修工程的即将结束,各种问题也纷繁而至。“瞧这地砖给我铺的,七零八落,根本不是我预想的那样!”李先生在检查新房时边看边生气。因为工作原因,李先生没法时常去新房监工。直到工程结束他才发现,自家选择的装修队不仅没有按自己的要求装修好新房,反而偷工减料、敷衍了事。一怒之下,李先生给装修队的负责人打了电话,可是对方却收了钱不认账,说自己的工程都是按说好的做的。到最后,负责人竟然办理了停机,踪迹难寻。

“本来过完年想好好装修一下房子,没想到变成了这样。”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李先生说自己太大意,认倒霉了。

记者调查发现,如李先生一样装修前不签订装修合同,结果“口头协议”难以兑现的情况十分普遍。甚至,还出现了钱拿了,活没干完,人却没了的现象。

装修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市场上的装修工素质良莠不齐,消费者也总有防范不强的时候,而签订一份正式的装修合同无异于一道保险,能够给消费者的维权增添保障。

案例B:少了装修合同,熟人也不靠谱

婚房装修本是件喜事儿,但家住沈阳市铁西区某小区的谢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由于自己轻信熟人,没有签订装修合同,给好好的喜事儿添了堵。

在采访中,谢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她在铁西区兴华北街附近为儿子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商品房。想着让儿子赶快搬进新房结婚,谢女士在过完年不久就制订了装修计划。三月份,谢女士正在着急找人的时候,竟然有熟人找上门了。原来,准儿媳妇原来的同事得知了家里的装修计划,特意造访,说他现在搞装修业务,愿意以很低的价格承包谢女士的房子装修。

由于是熟人,又答应价格优惠,谢女士没太犹豫就放心地将新房子的装修工程交给了这位朋友。也因为是熟人,谢女士并没有提出要与对方签订装修合同,只是双方在口头上对装修材料的要求、装修质量问题、装修预算等问题做了协商和交待。同时,为了工程顺利进行,谢女士还先后共预付了2万元工程款给朋友。

可是,房子还没装修多久,谢女士就发现些猫腻。“比如,我们说好的,给我们买30元一块的瓷砖,但是他给我买的却是36元一块。还有,他的装修质量也不行,洗手间镶嵌的墙面瓷砖根本不平,气得被我要求返工。”谢女士说除了这些,装修队做的橱柜、吊柜十分粗糙,各类质量问题不断发生。而最让谢女士纳闷的是,工程还没进行多久,她预先支付的2万元钱已经用完,对方要求她加钱再施工。到底把钱用到哪里了?是不是偷工减料?由于没有合同,这笔装修费用的只能是一笔糊涂账。如今的谢女士也陷入了纠结,是继续装修,还是更换装修队呢?

都说熟人好办事,可是“杀熟”也是市场上营销人员惯用的策略。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相信熟人是人之常情,可同样应该注重保护自身利益。“口头协定”难以作准,熟人之间更是情、理不易分,还是一份正式合同比较靠谱。

律师:签订正式装修合同很重要

针对“口头协议”令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沈阳)律师孙义鹏,他坦言“口头协议”会使情况很难办。

“没有签订合同是维权的困难所在。”孙律师说,法律要看实实在在的证据,而不是看双方的说法,空口无凭。

消费者要想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事先就应该要求与对方签订详细的装修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可操作,并能管住双方”。家装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的保证书。因此,签订家装合同时一定要在全面考察市场价的基础上,对于装修流程、所需建材、详细价格、基本工艺等都要有一个大致了解,对协商到的设计和施工都要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里,真正做到细致入微。律师建议消费者,装修房子除了要有签订合同的意识,还应该找一些有资质的公司,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到相关责任人。同时要保护好消费凭证,以作今后追索权利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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