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持经适房购买资格证可优先承租公租房

楚天都市报  2013-05-21 09:48

[摘要] 持经适房购买资格证可优先承租公租房。5月6日,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近两周,市民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典型个案,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持经适房购买资格证可优先承租公租房。5月6日,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近两周,市民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典型个案,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市民何先生:经济适用房能不能跨区购买?

武汉市房管局保障处: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第203号令)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售后管理及监督管理。因此,经济适用房原则上不能跨区购买。

不过,若各区自行销售出现剩余房源情况下,武汉市房管局将适时组织在全市进行公开销售。

案例二

市民黄女士:以前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就快到期了,但是还没有买到房子,请问该怎么办?

武汉市房管局保障处:对房源问题,可关注所在区政府网站关于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公告;

遇到资格证快到期的情况,可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到期前两个月之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重新申办;

按规定,持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可优先取得公租房承租资格,持证人家庭可以通过租赁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今后,公租房将成为武汉市最主要的住房保障形式。

案例三

市民蒋先生:在武汉工作多年,但家人都不是本地户籍,能否申请廉租房?

武汉市房管局保障处:按照《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武汉市政府第202号令)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条件为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因此,像您这种情况、非武汉市户籍不能申请廉租房。

如您在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廉租住房申请、新政实施等方面,有什么疑问或实际困难,均可向武汉市房管局反映:86799988-446。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