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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新规出台 购房者买房时房价怎么算

综合整理  2014-09-02 07:12

[摘要] “送飘窗”、“买房子送地下室”、“两房变三房”、“挑高空间”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无不吸引着购房者的注意力。但是这样的吸引力在今后的楼盘销售中或将成为“绝唱”。

“送飘窗”、“买房子送地下室”、“两房变三房”、“挑高空间”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无不吸引着购房者的注意力。但是这样的吸引力在今后的楼盘销售中或将成为“绝唱”。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规范》的实施,让热门的飘窗、挑 台、通风井、地下室等,要在相应的范围内,实打实地算上面积。

新规:赠送面积被念“紧箍咒”

本次执行的新《规范》修订的内容很多,其中,“送面积”最常提及的阳台、入户花园,旧有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凡房屋结构范围内标注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建筑空间,均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即按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新《规范》则要求,“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另外,《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这意味着,广受欢迎的免费赠送阳台和飘窗的时代将终结。另外,针对入户花园《规范》规定,“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或会让目前很多将阳台或入户花园充当赠送房间的“小三房”模式逐渐退出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范》对沈阳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的赠送面积行为念了“紧箍咒”,明确了飘窗、阳台、地下室都要算入建筑面积,新建项目赠送面积的设计和审批将更加严格,但已审批及在售项目不受影响,短期内或将获得更高的市场关注。

楼盘普遍存在“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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