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非房产 > 正文

业主想自行管理维修资金该咋办

沈阳日报  作者:孙全   2016-03-30 07:57

[摘要] 近日,有不少读者给本报来信,就今年起开始实施的《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询问有关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如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该走哪些程序?该管理办法出台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怎样的交存标准?业主如何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近日,有不少读者给本报来信,就今年起开始实施的《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询问有关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如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该走哪些程序?该管理办法出台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怎样的交存标准?业主如何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如何查询自己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维修资金变动情况?

3月29日上午,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举办的民生连联栏目邀请沈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专家做客本报,就上述相关问题作以详细解答,并接听读者电话与读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期嘉宾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张大权

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

维修资金应提申请

《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

1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行管理的决议

2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3

确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账目管理单位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目责任人的决议

4

其他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的决议事项

(以上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形式表决同意。同时,物业所在地的区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指导。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决议的事项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情况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日)

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提出划转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市房产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怎样的

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2元交存;未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3元交存。

沈阳市从2000年开始实行维修资金制度,面对大量的资金管理、使用事项,制定《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标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办法》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进行了调整。首期交存标准由57.5元 /平方米调整为63元/平方米(没有电梯)和92元/平方米(有电梯)。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沈阳市从2002年起按照每平方米2300元的标准取 2.5%的比例交存维修资金57.5元/平方米,此标准沿用至今。期间建设部曾于2007年出台文件,允许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沈阳未做调整。此次调整是按照沈阳市住宅工程建筑安装成本(高层框剪结构住宅每平方米1600元,多层砖混结构住宅每平方米1100元,不含人工成本15%),取5%比例交存,即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2元交存;未配备电梯的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3元交存。

新的交存标准以什么为准

新的交存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房产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也就是说,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且买卖合同已备案的,业主仍按照原标准每平方米57.5元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使业主在2016年1月1日后交款,仍执行原标准。

2016年1月1日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按照新标准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如何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

业主到物业管理单位(或售房单位)开具《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单》(以下简称“交款通知单”)。如无物业服务企业(或售房单位)的,由区小区办代为开具。

2

业主本人持身份证、交款通知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到维修资金专户银行交款。

(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要业主本人办理。如业主因故无法到场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持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代为交款。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及公证委托书代为交款。)

业主本人不在本地

可否由他人代办

业主因故无法到场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持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代为交款。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及公证委托书代为交款。

如何查询维修资金情况

登陆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www.sywxzj.com),选择房屋地址、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维修资金交存及结余等情况。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沈阳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