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工作人员姜凯华涉嫌滥用职权为亲友谋取棚改回迁安置房;辽宁省3家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田;辽宁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在土地管理中违规操作……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工作人员姜凯华涉嫌滥用职权为亲友谋取棚改回迁安置房;辽宁省3家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田;辽宁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在土地管理中违规操作……
国家审计署近日发布《2016年第31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至2016年底已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公告称,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单位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其调查处理情况。现将至2016年11月已有处理结果的违纪违法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告,该公告共涉及54起问题,其中涉及辽宁省的有3起,涉及丹东、盘锦等市。
1.住建委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被判18年
公告通报了辽宁省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工作人员姜凯华涉嫌滥用职权为亲友谋取棚改回迁安置房问题。公告称,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1年间,姜凯华涉嫌滥用职权为4名亲友谋取8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2014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辽宁省纪委调查处理。2014年12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诈骗罪判处姜凯华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3万元;2015年12月,丹东市有关部门给予姜凯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2.三家企业非法占用农田被罚77.28万
公告通报了辽宁省三家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田问题。公告称,审计发现,2007年至2013年,辽宁省沈阳市和盘锦市三家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9.98亩、占用农用地28.37亩。2015年12月,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和盘锦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至2016年11月,辽宁省国土部门对三家企业罚款77.28万元,1家企业已拆除违法建筑物;盘锦市盘山县纪委对县国土资源局高升分局副局长于洪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国土局原局长违规操作被严重警告
公告通报了辽宁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在土地管理中违规操作问题。公告称,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4年,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延平等人涉嫌在土地管理中违规操作。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至2016年11月,东港市纪委给予李延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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