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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2%

辽沈晚报   2017-04-19 06:13

[摘要]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上个月相比,沈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1.2%。这是自2013年5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8%以来的单月最大涨幅。2013年5月以后,沈阳房市经历了长达近4年的温和上涨和温和小跌过程,涨跌幅均在1%以内徘徊。

3月份,沈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2%,创46个月以来单月涨幅。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上个月相比,沈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1.2%。这是自2013年5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8%以来的单月涨幅。2013年5月以后,沈阳房市经历了长达近4年的温和上涨和温和小跌过程,涨跌幅均在1%以内徘徊。

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90平方米以下面积新建商品住宅以及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环比均上涨1.4%,144平方米以上面积的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4%。

与去年同期相比,3月份沈阳新建商品住宅上涨5.1%,其中,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上涨7.3%,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区间商品住宅同比上涨3.9%,144平方米以上面积的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上涨2.7%。

3月份,沈阳二手商品住宅的销售价格也出现了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1.9%的涨幅。其中,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环比上涨0.7%,同比上涨1.8%,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二手房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2.6%,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0.4%。

新闻

延伸

逾八成大中城市房价上涨

海口“领涨”

在密集调控影响下,热点一二线城市楼市有所降温。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的实时数据显示,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房价格同比涨幅继续回落,环比总体平稳。不过,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比2月有所增加,环比涨幅有所扩大。业内人士预计,后续随着政策效应的释放,部分城市房价过热的现象有望减少,二季度房价有望趋稳。

一二线房价同比涨幅持续回落

数据显示,3月份是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但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作用下,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房价格同比涨幅继续回落,环比总体平稳。其中,虽然合肥新房价格同比涨幅居首,为34.7%,但相比2月份40.7%的涨幅有所回落。

分城市类型看,3月份70个城市中有24个城市新房价格同比涨幅回落,比2月份增加4个。其中,一线城市同比涨幅连续6个月回落,3月份比2月份回落3.4个百分点;二线城市同比涨幅连续4个月回落,3月份比2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三线城市同比涨幅略有扩大,3月份比2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70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降,10个城市涨幅回落,其他城市涨幅略升。

海口新房价格 环比涨幅

尽管热点一二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持续回落,但是从环比涨幅看,其他城市环比涨幅仍在扩大。特别是海南楼市近期持续火热,继2月三亚房价涨幅后,3月海口房价又领涨。

数据显示,3月份,70个城市中,有62个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上涨。其中,海口、广州、三亚、厦门、韶关新房价格环比增幅,分别2.6%、2.5%、2.3%、1.9%、1.8%。扬州、安庆、洛阳均为1.4%,南昌、贵阳、九江、南充均为1.3%。而在2月份时,涨幅是三亚,环比涨幅为1.3%。

分城市类型看,3月份,一二三线城市新房价格指数环比增幅分别为0.6%、0.6%和0.8%,三线城市增幅。而2月份分别为0.1%、0.3%和0.4%。三类城市环比增幅均有所扩大。

从二手房来看,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增幅0.8%,已经连续24个月环比上涨。其中,厦门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为4.9%。其次是广州,为3.3%。北京位居第三,为2.2%。

二季度房价有望趋稳

业内认为,一线城市调控政策相对紧,近期房价有所反弹,后续还需要继续进行管控。二线城市中,此前部分热点城市的房价上涨态势得到了抑制,但依然有部分城市处于相对大的上涨态势,后续还需要积极进行调控。三线城市政策总体宽松,房价依然有所上涨,而且上涨幅度超过了一二线城市。随着一二线城市调控效应的积极体现,目前对于部分三线城市的房价管控也需要强化。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自3月份开始,以北京为首,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再度重磅袭来,广州、珠海、厦门等30余个城市也密集出台收紧政策,开始进入严厉打击房价过快上涨的热点城市阶段。在控制需求之外,从供应角度着力增加土地尤其是住宅类用地供应。在供需双重调控之下,以北京为代表,住宅市场成交已出现迅速回落,而在成交调整到位之后,下一步将进入到价格调整的环节,预计今年商品住宅价格趋势将逐渐进入稳中下滑的阶段。

业内指出,3月份开始各地调控政策纷纷收紧,这说明房价上涨的潜在压力依然存在。后续随着政策效应的释放,部分城市房价过热的现象有望减少,二季度70城房价指数走势也有望处于平稳运行的区间。

据中国新闻网

各地

动态

山东打击囤房炒房

预售证3个月内禁止涨价

记者18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山东省即日起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解决开发商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社会投机资本炒作商品住宅等违法违规问题。

山东省提出,将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核准价格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3个月后价格确需调整时,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核准。

对于囤房居奇、捂盘惜售等行为,山东省提出,商品住宅项目具备预售条件,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将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必须一次性将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且不得通过商品住宅高价装修、捆绑销售高价车位(库)及储藏室等变相涨价的途径躲避价格管控。

此外,山东省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纵容唆使销售人员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信贷收紧等虚假消息,制造房地产市场紧张气氛、误导购房群众恐慌性购房的行为。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整改落实消极的,将取消其预售许可、网签资格;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被记入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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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可一次性提或按年提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 目前,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时,在提取方式上可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按年还贷提取。

前不久,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的提取方式和提取额度。管理中心表示,这是为了规范操作流程,防范资金风险。

在提取方式上,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或按年还贷提取。

但无论选择哪种提取方式,提取额度都不能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此外,对于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房款总额;按年还贷提取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本自然年按月还款合计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也有一定的申请条件,申请职工需要取得房证,且签发日期在两年之内。

但针对并未取得房证的,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曾出台过相应的阶段性政策,其中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可持经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契证(或纳税申报表)作为购房要件申请提取。

办理要件

身份证

(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

(已婚职工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

(已下发房证职工提供)

契税完税情况证明》或《**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持外市地 《房屋所有权证》 提取的,需提供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房屋自住性质证明(外地户籍证明、职工所属单位出具的外地工作证明均可)

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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