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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去库存”为主转为“稳房价”为主

沈阳日报  2017-06-09 08:17

[摘要] 6月8日,市政府就《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特点进行了说明。据了解,沈阳此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由过去的以“去库存”为主转变为目前的以“稳房价”为主。

6月8日,市政府就《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特点进行了说明。据了解,沈阳此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由过去的以“去库存”为主转变为目前的以“稳房价”为主。

据了解,市政府确定此次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基本思路是:将调控政策由过去的以“去库存”为主转变为目前的以“稳房价”为主。主要通过采取主动去杠杆、增加有效供给、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舆论引导等综合措施,稳定房价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继续支持商业地产去库存,继续保留大学生购房政策。

为了使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更加符合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在起草过程中,市政府各部门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委托多家专业研究机构对购房人需求进行了问卷调查,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起草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处修改和完善。在保证公众参与基础上,《实施意见》严格履行了部门会签、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市长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后,正式公布。

据介绍,《实施意见》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遵循中央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指导精神

从各地已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看,大部分推出了限购、限售、限贷、限价、限商等从严调控措施,部分热点城市甚至短期内连续多次出台政策,调控力度不断加码。但沈阳市房价上涨与这些热点城市有着明显的不同,主要体现为局部上涨,总体涨幅不大。

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为例,截至4月末,沈阳市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与2015年相比仅上涨6.9%。另据市房产局统计,1至5月份,全市商品房备案均价7503.1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2.6%;商品住房备案均价7347.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3.7%。由此可见,在沈阳市炒房基本没有空间。因此在制定《实施意见》过程中,沈阳市没有简单的采用其他城市做法,而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在全面系统的研究分析当前沈阳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符合沈阳楼市实际需要的合理适度的政策选择。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政府职能

在此次政策制定过程中,市政府本着去行政化、去杠杆化的指导思想,努力让市场恢复到不刺激、不打压的自然状态上来,把市场走向让渡给市场主体决定。同时,市政府注重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市场的问题,针对市场存在的结构性供需矛盾,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中心城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改善供需关系,是此次调控政策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房价兼顾去库存

沈阳市房地产库存总量不大,但存在一定的区域性不平衡和结构性不合理问题,主要是非中心城区的库存和商业地产的库存比较大。因此,在着力解决好稳房价突出矛盾同时,沈阳市对加快商业地产去库存继续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允许自住型新建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享受住宅政策,以此来促进商业地产去库存。

以供给端调控替代需求端调控

在历次针对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中,抑制需求一直是普遍采用的做法。从短期看,这种做法可以使供需矛盾快速得以缓解,达到为楼市降温的目的。但从长期来看,需求的释放只是被迫拖延,并未消失,这部分需求早晚会再次集中涌入楼市,并对房价产生新一轮冲击。因此,此次政策侧重从供给端发力,尽可能地把抑制需求的一些措施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力争做到少用或不用。

探索建立沈阳市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中央提出“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调控机制”。据此,沈阳市房地产调控的思路和出发点正在谋求转变。

所谓长效机制,最重要的是体现在土地供给上,在13条政策措施中,与土地供给、利用有关的就占了5条。市政府认为,房价问题实际是土地供给问题的滞后反映。因此,此次提出的土地统筹管理、以需求定供给、调整供地结构、调整商住比和车位比等等一系列土地规划调控措施,必然会对未来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同时,强化房地产市场法制建设、加快《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出台、加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等措施,也会为实现房地产市场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现房地产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全面振兴发展沈阳老工业基地关键在人。本次以稳房价为主的调控政策与去年以去库存为主的政策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以贯之地体现房地产业要为沈阳经济发展和“人才战略”服务的思想。因此,市政府决定继续保留对大中专生购房的支持政策,体现了沈阳市留住人才的诚意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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