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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除了认房又认贷,现在还“认离”

沈阳房产之家 2017-03-25 10: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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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周开始,楼市调控再次成了人民热议的话题,而北京作为此轮调控的重点城市之一,继上周出台“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之后,今天再遭央行一记重拳:“认离”。

央妈出重拳:认房认贷之后又“认离”


3月24日,央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贷款人资格和商业银行发放房贷提出进一步的细则。

《通知》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即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这个政策的出台,坊间猜测,很大程度上市因为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为买房先离婚”事件。此政策一出,“祖孙三代齐齐离婚为买房”这样荒唐的事情就能够避免了吧!

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办法不可行!因为贷款记录是按家庭算的,不管本人还是配偶,只要贷过款的,就算有贷款记录了。


下面这两种情况,再怎么折腾都算有贷款记录了。


一种情况:离婚前夫妇双方购买住房时申请过贷款,不管你是借款申请人还是共同申请人,也不管贷款是否已还清,夫妇双方都将有贷款记录了,即使离婚了,也不管离婚后双方是否分别组建了新家庭,还是仍然单身,那么本人(或新组建家庭)名下都算有贷款记录。


第二种情况:夫妇一方曾在结婚前贷过款的,不管是否房子已卖或贷款已还清,那么家庭名下都算有住房贷款记录了,再购房申请贷款时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对于北京的政策您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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