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近日公布,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其中。 预计,房地产税法快有望在2017年获得通过,但不会立即实施,建议人均60平方米内免征。长期看,房地产税有望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这将大大抑制 投机行为,从而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和稳健发展。
究竟有何关联?
目前很多业内人士在讨论住房持有环节税收改革时,依然在混淆使用“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个概念,事实上从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沪渝两地的“房产税”扩大征收试点,在当时市场过热情况下仓促出台, 推进色彩浓厚,但实际执行效果差不明显。无论是上海的增量征收还是重庆的 存量征收,其实际征收税额和两市的是住房规模远远不相配。上述“房产税”试点已经失去扩大执行的必要性,实质被搁置。
“房地产税”是以一个新税种的面貌出现,在《立法法》的要求下,税收法定原则应贯彻实施,因此,近期讨论的基点都应是房地产税的立法改革,只有进入立法的轨道,相关改革才会名正言顺。
“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